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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因應「疫情警戒調降至二級」相關防疫指引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0-07-26

因應7月27日至8月9日「疫情警戒調降至二級」,黃市長召開COVID-19防疫檢討會議,指示防疫工作循序漸進滾動式檢討,臺南市政府轄管場域防疫共通性原則:除飲食外,一律戴口罩,實施實聯制,場域定期清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並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等規定,相關防疫指引說明如下:

臺南市各場域防疫指引摘要說明如下:

一、餐飲業:

(一)開放內用,禁止提供試吃,用餐區須採梅花座且設置隔板,桌與桌間距需有1.5公尺距離,禁止併桌,餐點以個人套餐或盒餐方式提供。桌菜應由服務人員分菜後再上菜。

(二)市府所轄場館附屬餐飲設施開放內用規範亦同。

二、夜市及市場:

(一)開放內用,禁止邊走邊吃,禁止試吃。

(二)防疫裝備「兩罩一套」,應配戴口罩、熟食遮罩,視需要可使用面罩、眼罩、手套,攤商營業人員須保持1公尺以上安全距離,若無法保持則需設置隔板。夜市營業前自主消毒。
三、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不得逐桌敬酒。
四、市府轄管公園、活動中心:

(一)公園內設施全部開放,河樂廣場限制人流500人。

(二)活動中心:容留人數室內最多50人,室外最多100人、戴口罩、實聯制、量體溫、手部消毒、環境清消,座位採間隔座或保持安全距離。活動中心租(借)用辦理婚宴、餐會活動暫不開放,電腦伴唱機暫不開放使用。
五、宗教場所及殯葬場所:

(一) 宗教場所(有條件開放):

1.實聯制、戴口罩、社交距離、加強清消。

2.室內最多50人·室外最多100人。

3.梅花座。

4.住宿限1人1室(同住家人除外)。

5.酬神表演人員需有7日內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禁飲食.舞台與座席間隔至少3公尺; 另開放中元普渡,依內政部防疫措施規定辦理。

6.不開放繞境、進香、遊行、福宴、平安宴、流水席。

(二)殯葬場所:開放公祭、開放民眾進塔祭拜,依容流人數管制。

1.納骨塔:開放進塔祭拜,室內容留人數最多50人、室外最多100人,進入設施需實聯制、量體溫、消毒、社交距離,戴口罩,禁止飲食,得辦理中元普渡,無法落實室內50人、室外100人,得由管理單位自行辦理,不對外開放民眾參與。

2.公私立殯葬設施:開放辦理公祭(行政機關首長及民意代表配合不參加公祭)、設施人數管制總量廳室大小,室內最多50人、室外最多100人、公祭採代表制、治喪場所落實防疫措施,殯儀館外辦理治喪,比照辦理。

六、大臺南公共運輸:調整公車班次運量維持正常水準之59%,提升為64%。

七、托嬰中心: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0%,未施打或施打疫苗未滿14天者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提供服務期間至少需每3-7天快篩1次)。
八、幼兒園:教師及工作人員疫苗施打比率達80%,未施打或接種疫苗未達14天者,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帶班人員至少每3天定期快篩1次,園內其他工作人員則是每3-7天定期快篩。

九、短期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教職員工須施打過疫苗且接種達14天,未符合規定者須有3天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3-7天應定期快篩1次。

十、學校:校園操場開放時間原則為每日上午5時至7時30分,下午5時至8時30分,其餘不開放。

十一、運動場館:

(一)不開放游泳池、三溫暖及不通風之空間。

(二)開放籃球場、保齡球場及撞球場。室內運動場館有條件開放,教練疫苗施打未達14天者需有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十二、市府所轄文化表演場館及室內外表演:開放,均不設搖滾區,第一排觀眾與台前距離至少3公尺以上。
十三、本市圖書館7月27日起恢復開館,並實施人流管制。
十四、市府所轄風景園區、步道:放寬人流管制上限至1000人,開放楠西區梅龍步道及觀音步道及觀景平台。
十五、開放垂釣:將軍漁港開放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6時,並實施人數管制,上限人數100人。

資料來源:摘錄110.7.25臺南市政府網站/COVID-19專區/研考會、民政局/防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