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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區公所辦理人民參與審判-國民法官教育訓練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2-03-20

為提升民眾對人民參與審判之國民法官制度之瞭解,中西區公所與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於3月20日上午9時在區公所6樓禮堂辦理人民參與審判-國民法官教育訓練活動,由中西區各里里長、鄰長、調解委員、同仁及鄰近公所同仁參加。

隨著「國民法官法」業於109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自112年1月1日起,年滿23歲之中華民國國民皆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且國民法官法庭是由3位法官加上6位國民法官,總共9人共同組成合議庭,採合審合判來作成判決的決定。前述國民法官雖然沒有法律背景,但藉由參與審判,可以把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讓司法審判更透明及司法專業與外界對話、交流,藉此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

市長黃偉哲表示,有鑑於國民法官制度的推行,屬司法審判上之重大變革,實有提升民眾對人民參與審判之國民法官制度瞭解的必要,以利制度的順利施行。

區長汪慶龍更表示,為增進民眾對於國民法官制度的瞭解,中西區公所特與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合作,並委請羅瑞昌檢察官至公所講授「全民瘋法官-如何判死刑」之議題,期藉此提升參訓者對於國民法官制度的瞭解,並期望參訓者後續可協助向親朋好友宣導,如被選任國民法官,請珍惜這得來不易機會,並請勿須恐懼,只要帶著一顆公正的良心,就可上法庭參與審判,希望大家共同支持國民法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