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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及獨居老人在宅緊急救援連線服務計畫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0-01-20

為強化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及獨居老人社區照護網,減少在家面臨突發疾病及意外狀況而無人可提供救援之發生,能於第一時間通報而獲得立即之適時救援,凡符合規定之身心障礙者及獨居老人(含年滿55歲獨居原住民),申請使用社會局「在宅緊急救援連線服務」。

社會局「在宅緊急救援連線服務」,一般戶之身心障礙者及年滿60歲之一般獨居民眾及年滿55歲之一般獨居原住民,其系統連線服務費用自費負擔,110年度起自費者每人每月需繳納新臺幣58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