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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

106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南部地區將於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至14時實施,演習區域涵蓋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三個縣市。萬安40號演習全民防空演練,旨在增強全民防空戰備及對災難防救之應變處置能力,提昇國人敵情警覺,砥礪「全民國防」共識,籲請全體民眾支持配合。

本次演習採有預告實施30分鐘人、車疏散、避難、交通管制及災害救援等實作演練,並首次試辦「行動電話簡訊」通知防空警報,臺南市政府特別籲請市民配合演習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全民防空演練,在不影響民眾上下班(學)與主要作息狀況下,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二、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誘)導,行防空疏散避難,並誘導民眾確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交通管制作為如下:

1. 高鐵及台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2. 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地下段由捷運局自行管制),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3. 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

4. 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三、演習期間若不配合憲、警管制及勸導無效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罰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四、演習中,如遇真實空襲狀況,演習立即停止,另按現行作業規定再行發放緊急警報。

市府106年戰災救護實作演練,演練課目「防情傳遞、警報發放暨人員疏散避難」,場地分別選擇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南區區公所地下避難室、新興國中,「災民收容中心開設及臨時災民收容作為」設在南區區公所大禮堂,「消防、災害搶救及傷患緊急撤離、醫療救護」在安平工業區新百祿燕窩觀光工廠演練、「全民國防教育宣導及成果展示」場地為新興國中。新聞來源:摘錄2017.4.26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民政局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