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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役男入營時程申請須知

為配合國軍新兵訓練容量並利役男生涯規劃,有關111年役男入營時程申請措施,請83年次以後出生常備役體位役男詳閱下列說明:
一、常備役各軍種兵科梯次及徵集員額配賦,內政部係依據國防部提供之新訓單位容訓量,按各直轄市、縣(市)待徵役男人數比率分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再分配應徵集人數予各鄉(鎮、市、區)公所,由戶籍地公所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3條及徵兵規則第5條規定,按役男出生年次、抽籤日期及軍種兵科籤號先後順序,排定梯次徵集對象。另因教育學制因素,每年有多數畢業生集中於6月份畢業,等待入營受訓,惟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接訓員額有限。因此,各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須依前揭徵集順序,按梯次徵集計畫於1年內分批安排役男入營受訓。
二、為安排役男入營服役時程,請111年6月畢業須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按個人生涯規劃緩急需求,於申請期限內至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提出申請,以利役政單位安排入營:
(一)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期間自111年5月16日上午10時起至111年6月15日下午5時止。
(二)延緩入營:申請期間自111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1年12月30日下午5時止。
(三)未提出前二項申請,或申請未經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審核確認者,於「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役男徵集完畢後,再接續徵集。
(四)各軍種兵科入營日期以國防部公布為準,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將依「優先入營」、「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及「延緩入營」三個時程先後,每一時程再按役男出生年次(83、84……93)、抽籤日期及軍種兵科籤號先後順序,分梯次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五)凡有意願優先入營服役,且無延畢或繼續升學情形役男,務必先行提出申請。
三、有關111年役男入營時程線上申請相關須知,將於111年5月公布於內政部役政署、各直轄巿、縣(巿)政府網站,屆時敬請上網查閱或請洽詢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