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工會法第15條規定•工會會員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得依章程選出會員代表。•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四年,自當選後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之日起算。
依據工會法第15條規定
•工會會員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得依章程選出會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