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邊境檢疫措施逐步鬆綁,勞動部報請指揮中心同意,自111年3月21日起,放寬雇主得安排移工於防疫宿舍進行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檢疫天數及配套PCR、快篩與自主健康管理等,仍依現行規範辦理;基於行政簡化,移工入境於防疫旅館進行檢疫者,免事前向地方政府申請查核;此外,開放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仲介雙語人員、移工宿舍廚師等外國人專案引進,防疫規範比照移工專案引進辦理。
詳細新聞稿請詳閱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49222/post)或點選下方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