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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度原住民族職業訓練運用計畫

計畫目的

一、 為協助原住民族增進就業所需之工作技能與知識,有效運用社會資源,結合 就業市場需求,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二、 配合本會產業發展政策、就業市場需求及「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結果, 辦理原住民個人想要(再)參加政府或民間機構所辦理之職訓項目,俾有效 訓後媒合就業機會,提升職業訓練。

 

補助對象

一、 本會及所屬機關(構)。

二、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

三、 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

四、 依法設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五、 民間團體:

(一) 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 預定僱用原住民之用人單位。

(三) 經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四) 依法登記之法人團體,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育有關者

承辦人:陳小姐02-89953181或助理鄔小姐02-89953182

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C922B294380B9162/2276C0E026A8313700E8C492BB127D42-inf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