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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

簡介
為鼓勵青年學子或回鄉青年依所發掘之農村相關問題導入創意構想,由青年個人、青年組成團隊由一位青年代表提出行動計畫,發揮社會影響力,創造農村三生新價值,以達青年返回農村並留下來服務農村之目標。

對象
(一)本國人士: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之個人,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二)外籍人士: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之個人,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專案期程
執行期程(一)洄游行動組: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為期一年(二)青年回留組: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為期二至三年年(本計畫提案執行期程至少二年,最高三年)。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6/22)起至9/15(四)中午12 時截止收件。

申請方式
申請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上網完成填寫申請表單,並上傳相關文件檔,始完成申請作業。

相關費用獎勵原則

(一)洄游行動組:經評審通過獎勵者,每年得核給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三十萬元 (依實際評審結果核給額度)

(二)青年回留組:經評審通過獎勵者,每年得核給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八十萬元 (依實際評審結果核給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