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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報戶口

  • 發表人:沛君
  • 發表時間:101-03-09 15:09

現在新生兒報戶口.有錢領嗎.像我下個月要生第3胎.如有可以領多生.

  • Re:報戶口
    • 回覆者:
    • 回覆時間:

    臺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資格條件:
    (一)新生兒需於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
    (二)新生兒之父或母需設籍本市連續六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設籍期間之計算,以父或母戶籍最後遷入本市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產婦生產之第一名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金6,000元;第二名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給12,000元。
    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十日內,持出生證明書、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向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所申報出生登記同時領取生育獎勵金。
    台端若符合上述條件,辦理出生登記同時領取12,000元生育獎勵金。
    倘您對答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承辦人黃滋蘭、電話6323470分機107聯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