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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我的養女和我終止收養後,我可以和她結婚嗎???

  • 發表人:老來孤單
  • 發表時間:100-07-08 14:36

我現在是單身,我養女前年和我己經終止收養了,我現在50歲,她25歲,那我可以和她結婚嗎???謝謝

  • Re:我的養女和我終止收養後,我可以和她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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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983條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依據民法第983條第三項(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台端與已終止收養的養女不能結婚。
    若您仍有疑問,歡迎上班時間來電本所06-6323470轉117,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