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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請問新營戶政有拍照快照的機器嗎?

  • 發表人:宋嘉萍
  • 發表時間:106-09-10 18:24

文章內容不公開

  • Re:請問新營戶政有拍照快照的機器嗎?
    • 回覆者:
    • 回覆時間:

    臺端您好:
    有關您詢問本所是否有拍照快照的機器(證件快照機)一案,敬復如下:
    一、目前本所新營辦公處並未設置證件快照機。
    二、辦理離婚登記,因配偶欄資料異動,需隨同辦理換領國民身分證。依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繳交相片或數位相片,直接列印該檔存相片製作國民身分證:一、依本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由本人親自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三、綜上,本人辦理離婚登記,依前開規定得得免繳交相片。惟如當事人人貌與國民身分證檔存照片差異過大無法辨識,仍請提供二年內所攝最新照片(需符合國民身分證規格)1張,俾憑換領國民身分證。
    四、另本所為服務洽公民眾,提供拍攝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服務,每次收費100元,提供相片1張,但不提供底片或電子檔案。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新營辦公處承辦人趙先生,電話(06)6323470分機138聯繫,本所將有專人詳細為您說明。謝謝。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新營戶政事務所 主任江小芳敬上 10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