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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4小時全天候提供申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 下列戶籍登記項目,申請人及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出生登記6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1. 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離婚成立或裁判離婚確定之離婚登記。
  2. 在國內死亡或經我國法院為死亡宣告之死亡登記或死亡宣告登記。
  3. 尚未申報之出生地登記。
  4. 經我國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登記。
  5. 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及回復本姓登記。
  6. 經我國法院為監護宣告生效及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監護登記。
  7. 經我國法院為輔助宣告生效及裁判確定之輔助登記。
  8. 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9. 出境遷出登記。
  10. 新生兒與父、母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
  11. 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認領登記。
  12. 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
  13. 父母協議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14. 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