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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我的司法我來+1

「國民法官法」109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將於102年上路。未來年滿23歲,完成義務教育的國民,都有可能被抽選為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決定有罪、無罪,以刑責多重,開創司法多元對話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