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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防空疏散避難專區

特別提醒

  1. 本專區是為了讓市民能於平時熟悉各種防空避難位置,而非代表隨時可進入避難。由於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多位於大樓地下室,平時受憲法賦予個人財產權之保障,未經所有權人同意,請勿擅自進入查看。
  2. 只有於防空演習、戰爭發生或將發生時由國防部發布管制疏散之命令後,才能開放進入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