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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通訊辨識及訪友,若原門牌脫落、遺失或毀損不堪使用,請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現住人申請補發(每面新台幣50元整)。

 

門牌申請應攜帶書件: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2.非現住人另繳驗建物所有權狀或當年度已完稅房屋稅單正本。

3.委託申請時,另繳附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