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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任人

就任期間

學經歷

備註

林延益 第四任(民選):民國42年
選任:42.3-45.3
中區區長

地方自治後臺南市第一任區長
 (民選/第三任區長)

本任區長由公民選出,42.4.1各區奉令調整組織編制:區長-秘書-民政、財經、兵役、戶籍課。
43.1.1省頒各市區公所組織通則:原公所總幹事改稱秘書,經濟課改財經課、國民兵部隊裁撤,新增兵役課、總務課裁撤,另置主計、人事管理員及技士等職(原職銜主任助理員,41年5月改稱總幹事,43年1月改稱秘書,至此確立職銜)。
本任為地方自治後臺南市第二任區長選舉。
謝汝川 第四任(民選):民國42年
選任:42.6-45.6
西區區長
東京慶應大學經濟系畢業
接管會幹事
接管區長
實施地方自治前第一任區長
本任區長由公民選出,42.4.1各區奉令調整組織編制:區長-秘書-民政、財經、兵役、戶籍課。
43.1.1省頒各市區公所組織通則:原公所總幹事改稱秘書,經濟課改財經課、國民兵部隊裁撤,新增兵役課、總務課裁撤,另置主計、人事管理員及技士。
本任為地方自治後臺南市第二任區長選舉,原當選人為黃隔籃(曾任區民代表會調解委員、合作社理事,得票數為5242票,經判定當選無效,42.5.31重新選舉,由謝汝川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