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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105年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各項事業用地及減免稅地」申請期限至105年11月30日

財政部於11/23緊急發布,除自用住宅用地外,再放寬105/9/22符合各項事業用地及減免稅地等,可於105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財稅局加班受理11月26、27日(週休二日)上午8點至中午12點;11月28~30日(週一~週三)延長下班時間至晚間6:30分,中午時間不打烊,請民眾把握最後申請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