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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至113年補助辦理「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

一、補助計畫內容摘要:
(一)補助單位: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 執行單位:
1.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司、學校、機構或團體,具執行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經驗者為佳。
2. 政府機關(構)。
(三)據點設置類型:
1. 社區據點,如長照C 據點、失智據點、社區關懷據點、長者健康促進站、文化健康站或其他場所(含健身中心、醫事與長照機構等)。
2.衛生所、鄉鎮市區公所或其他政府機關。
3.各級學校、農會、水利會或其他在地閒置空間或土地。
4.醫療機構。
5.公園綠地。
二、有意願辦理之單位應於111年10月15日前提具計畫書(申請作業須知之附件5)、各項說明暨檢核表(如申請作業須知附件)及相關附件各一式2份(請按次序裝訂成冊)、Word電子檔光碟一份,以正式公文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申請案件未獲採納者,計畫書與相關附件資料不予退還。
四、詳情請見旨揭計畫申請須知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