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展覽期間:本案自民國111年12月15日起至112年2月13日止共計60天。二、公開展覽地點:(一)紙本:本府地政局(民治市政中心)。(二)電子檔: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s://land.tainan.gov.tw/Default.aspx)之「地政專區/國土計畫專區/公展及公聽會」、本市11地政事務所及37區公所網站。三、公聽會日期:如「公聽會時間與地點及諮詢窗口一覽表」(詳附件)。四、本府為提供民眾就近在地詢服務,已結合本府地政局、都市發展局、本市11地政事務所及37區公所建立國土計畫資訊諮詢窗口(詳附件),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建議先行利用洽詢。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可至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s://land.tainan.gov.tw/Default.aspx)之「地政專區/國土計畫專區/公展及公聽會」下載陳述意見書),以供本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參考。六、繪製說明書、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及土地清冊(草案),請參閱連結。https://land.tainan.gov.tw/cp.aspx?n=3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