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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為協助農業淨零排放,即日起「112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增列「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補助措施」

(一)農民申請電動農機補助時,於申請書上登記「申請汰舊換新補助」,併附同機種燃油農機「農業機械使用證」影本及「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同意書」,該燃油農機購置日期應於民國107年(含)以前。
(二)農民於申領農機補助款前,至鄉(鎮市區)公所報廢燃油農機,並取得「農業機械使用證繳銷收據」,併申領補助所需之其他文件向原受理單位辦理驗收核銷作業。
(三)計畫相關資訊與表單,置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 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