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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113年香蕉採購加工措施,徵求香蕉加工廠商採購加工

一、採購品項:香蕉(含黃熟香蕉及青香蕉)。

二、採購及加工期間:1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並視產銷情形於辦理期限內機動截止)。

三、採購底價:加工單位以每公斤新臺幣元15元(含)以上購買黃熟,或以每公斤8元以上購買青香蕉,始得請領補助。

四、最低申報量:最低10公噸(含)以上,未達者不予補助。倘有增購數量需求,得向原申請分署再提申請。

五、獎勵補助標準:

  1.依實際供果重量補助供應單位集運費2元/公斤;補助申請加工單位加工處理費2元/公斤。

  2.倘供應及加工作業為同一單位,補助款僅得擇一領取。

  3.依公告事項完成收購加工,經查核無誤後,補助款得申請分次給付或一次給付。

六、受理登記方式:

  1.加工單位請至農業部農糧署「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登錄(https://fvc.afa.gov.tw/tdxc/index.jsp),線上填報完成請列印紙本申請書並用印。

  2.用印後之申請書及資格與審認相關證明文件,請依事業登記所在地先行傳真,並寄送至本分署(或辦事處)辦理(郵戳為憑),按申請先後順序、加工廠單日運轉量能及歷年執行情形核定辦理數量。

  3.受理申請聯絡資訊如下:

     嘉義縣:本分署嘉義辦事處吳智惠先生、05-2224291分機110、傳真05-2160979。

     臺南市:本分署林佳蓉小姐、06-2372161分機227、傳真06-2006360。

     高雄市:本分署高雄辦事處李肇淇先生、07-2361181分機22、傳真07-2362384。

     屏東縣:本分署屏東辦事處簡培晏先生、08-7322171分機127、傳真08-7337319。

七、檢附「徵求113年香蕉加工廠商」公告1份,其他注意事項及原則請依公告相關規定辦理,並參照「輔導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獎勵計畫作業規範」(農糧署官方網站首頁/農糧業務/農產品加工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