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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

一、受理期間:113年8月13日至9月27日。

二、參賽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以青年個人、青年組成團隊(結合2-5人)提出行動計畫。

(二)前項本國人士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外籍人士為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三、執行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一年為原則;惟依實際發展需求,得提二年期計畫。

四、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於提案期間,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即日起至113年9月27日23時59分止。

五、本補助要點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本部網站:政府資訊公開/獎補助資訊網/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下載(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

六、洽詢窗口:

(一)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承辦團隊/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陳小姐        電話:02-2931-1868、E-mail:youngplan113@gmail.com

(二)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林先生                  電話:02-8512-6307、E-mail: l.p.lin@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