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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3年臺南市空氣品質淨化區申請設置補助案之申請時間公告

一、環保局為推動裸露地認養,進行環境之整頓暨綠美化,達到調節氣候、阻斷落塵及減少揚塵污染,以維護空氣品質效 益,受理本市機關、學校申請空氣品質淨化區設置補助申請,倘有符合補助條件及需求者,請提出申請。

二、受補助案應於執行完畢後十五日內,將領據(註明解款行號)、驗收紀錄、成果報告書與光碟(含執行前、中、後照片)、若有僱工須再檢附或提列薪資所得明等資料,彙送環保局審核完成後撥付補助款項。

三、本案申請設置補助要點公開於環保局空氣品質淨化區網站(https://epb2.tnepb.gov.tw/air/),請逕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