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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8月11日起全國戶所開辦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站服務與自動通關註冊通報服務圖片

【重要訊息】
112年2月20日起,因應近期國內護照收件量遽增,民眾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一站式收件領取護照天數延長為14個工作天(不含補件)。依據外交部112年2月16日外授領一字第1126600736號函


【簡介首次護照親辦】
全國各戶所自109年8月11日起受理通報領務局「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站式服務」-又於110年2月1日起使用合併新表(112年2月20日更新)


【案件類型】各戶所受理首次護照親辦分為 :申請收件及人別確認2種
1、申請收件案一戶所受理並通報領務局後繳款暨證明單民眾於七曆日內繳款(逾期須重新申請),經領務局審核通過者
     
(112年2月20日起)繳款後14個工作日(不含補件等),領務局將依其選擇寄達指定地址(郵資民眾逕交郵差)或至戶所領取護照。
2、人別確認案(急件)一戶所受理後,將表件退還民眾,請於6個月內續持往領務局(或旅行社)申請護照


申請收件案之繳款暨證明單注意事項】

  • 轉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11年4月18日修正(戶政系統111年7月22日版更) 
  • 護照申請收件案之繳款暨證明單注意事項經通知需補正或面談者倘未於三個月內補正或面談或申請退費,不核發護照且不退費」。
     
  • 轉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10年9月25日新增(戶役政系統111年7月22日版更)
    護照申請收件案之繳款暨證明單,可電子檔寄送申請人填寫之電子郵件信箱,遺失該單得自行補印不須返回原戶所,惟請勿重複繳費致領務局退費困擾

【相關查詢】自動通關註冊通報(詳連結)  
       於任一戶所首次護照親辧後,在臺設有戶籍年滿12歲且身高140公分以上申請人,可併同辦理自動通關服務或於機場港口即可自助註冊。        


  •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QR Code(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領務局中譯英系統Q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