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交通部及臺南市政府|為因應當前重大交通問題,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停讓文化」宣導,各季宣導重點如下:


轉知交通部「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導」

期程

重點宣導 宣導主題

宣導主題

宣導連結(含機關)

112年/第一季(1-3月)

非號誌化路口

1.看到「停」標誌、標線、閃光紅燈  請停車再開。

2.行穿線有行人穿越  停讓行人先行

看到閃光紅燈、「停」橿誌及標線,車輛應停車(車輛應停車(車輪須完全停止狀態),確認無人車再通過。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道安主題

112年/第二季(4-6月)

行人勿隨意穿越道路 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請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請走行人穿越道。

同上

112年/第三季(7-9月)

   

路口有行人穿越,汽機車務必「停車」讓行人先行。

同上

112年/第四季(10-12月)

   

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同上

交通部|交通安全月(文宣)
交通部|交通安全月(影片) 

轉知臺南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宣導

年/月份

臺南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宣導主題

備註

112年/1月份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拒絕酒駕從你我做起」。  
112年/2月份 「騎乘機車不超速、不闖紅燈,依規定二段式左轉並配戴安全帽」。  
112年/3月份 「於未設置三色號誌路口,看到『停』的標誌、標線或閃光紅燈,請確認左右無來車或行人再前行」。  
112年/4月份 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及標線,車輛應停車(車輪須完全停止狀態),確認無人車再通過。  
112年/5月份 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請走行人穿越道。  
112年/6月份    
112年/7月份    
112年/8月份    
112年/9月份    
112年/10月份    
112年/11月份    
112年/12月份    


轉知交通部及臺南市政府交通安全宣導本所交通安全宣導專區

交通部及本市相關宣導檔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