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4-30 | 【育兒津貼】轉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制」宣導。 |
112-12-26 | 【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0至未滿2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宣導 |
112-08-23 | 【法規修正】「臺南市政府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業經臺南市政府112年8月21日修正第五點、第九點,自112年1月1日生效 |
112-01-03 | 【生育獎勵金】本市自112年1月1日出生並符合臺南市生育獎勵金相關規定者,產婦之新生兒第一位及第二位各20,000元,第三及第四位各30,000元,第五位起各50,000元。~臺南市新生兒生育獎勵金加碼至兩萬~市民讚賞「好有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