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19 | 【法規修正】「臺南市政府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九點,業經市府於112年1月19日府民戶字第1120058686A號令修正發布,自112年1月1日生效。 |
112/01/09 | 【育兒新制】轉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0-2歲友善育兒新制」政策宣導(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
111/08/10 | 【育兒新制】轉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0-2歲友善育兒新制」政策宣導(自111年8月1日起實施) |
110/09/28 | 【法規修正】「臺南市政府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修正第三點、第四點、第九點,自111年1月1日生效 |
110/07/07 | 【出生登記注意事項】 1.出生登記申辦須知 (內政部戶政司) 2.臺南市政府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 (臺南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3.未滿2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 (臺南市社會局/育兒資訊專區) ※出生登記後,請即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 4.第一次健保卡-戶所通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新生兒) 5.新生兒母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戶所通報-(內政部戶政司/勞保局一站式服務專區) ※須提供生母國內匯款存摺資料(勞保局委託書下載點)。 6.國軍人員生育補助-戶所通報-(內政部戶政司/國防部一站式服務專區) ※委託申辦者,持雙方身分證正本(免委託書)。 7.提供24 小時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出生登記) 8.網路預約申請-(內政部戶政司/網路預約申請) |
109/12/30 | 【寶貝卡停發】轉知臺南市自110年1月1日起,市民卡卡別不再發行寶貝卡。 |
108/12/23 | 【法規修正】修正「臺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日生效 |
108/05/06 | 【育兒津貼】轉知「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出生登記後請即向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辦。請參本市社會局資訊 |
108/01/17 | 【子女從姓】為去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內政部特別製作「子女從姓」動畫宣導短片1則,歡迎各界踴躍欣賞。 「子女從姓」影片 |
107/08/01 | 【居住事實設籍】新生兒出生登記應依其居住事實設籍;出生登記得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為落實戶籍管理,仍須以居住事實為設籍依據。 |
107/06/06 | 【落實兩性平等,宣導子女從姓】 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滿20歲有行為能力人得依其意願選擇改從母姓或父姓,以1次為限。」及「性別平等,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 落實兩性平等子女從姓宣導 |
104/08/31 | 【出生登記】在臺出生兼具外國籍新生兒,應辦理出生登記,並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中華民國護照後,始能出境,俾保障新生兒權益。 |
103/01/03 | 【出生60日內登記】請於新生兒出生60日內辦理出生登記,以免逾期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