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前言
    戶政是諸般行政工作基礎。戶政工作之品質既要求正確、迅速又親切、便民;戶政自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一日完成全國電腦連線後,已邁入一嶄新的紀元,現戶戶籍資料已全部輸入電腦,對於資料的保存及擷取既快速又方便,大大的提升行政效率,在即將邁入新世紀之時,戶政的電腦化,實為對政府及民眾帶來莫大的便利及福利。

    「在這個向前躍進的世界中,停留原處,以不變應萬變,往往最具風險,因為這將使你完全與現實脫節」。而本於秉持市民為頭家的為民服務理念,導入企業化的精神進行改革,以積極主動,生動創新、勇於任事,在依法行政原則下,時刻調整服務的內容及方式,總以市民的需求面來考量施政方針,全方位的擴大為民服務品質。舉如本所成立之志工服務隊,引用社會資源提高為民服務品質,乃為本所首創,並降低服務櫃台高度至七十五公分並設立舒適的洽公座椅,拉近與市民之距離;每週六實施輪值上班,嘉惠上班族,實施到府服務....等,令人耳目一新的作為,在在落實以民為尊全面優質服務理念。

    其所能竭誠為民服務打拼,再造政府新形象,蛻變的列車已啟動,前進的資源與動力,需要您熱情的支持與投入,請不要再當緘默者,公務機關形象的逆轉,需要您的一份心。

     
  • 服務項目
    一、戶籍登記:
     (一)身分登記:
             1.出生登記。
             2.認領登記。
             3.收養、終止收養登記。
             4.結婚、離婚登記。
             5.監護登記。
             6.輔助登記。
             7.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8.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9.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二)初設戶籍登記。
      (三)遷徙登記:
             1. 遷出登記〈出境滿二年未入境人口〉。
             2. 遷入登記〈只需辦理遷入登記,免回原戶籍地辦理遷出〉。
             3. 住址變更登記。
      (四) 分(合)戶登記。
      (五) 出生地登記。
      (六) 依其他法律所為登記。
     二、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
     三、國民身分證之核發。
     四、戶口名簿之核發。
     五、戶籍謄本之核發及閱覽。
     六、印鑑登記(變更、廢止)及印鑑證明之核發。
     七、門牌編釘及證明之核發。
     八、中(英)文結(離)婚證明書核發 。
     九、婚姻、遷徙、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核發。
     十、各項申請書及附繳證件核發。
     十一、自然人憑證業務。
     十二、首次申請護照親辦業務。
     十三、跨機關通報業務。

     
  • 服務效能
    1. 一般戶籍登記案件....隨到隨辦。
    2. 請領戶籍謄本、各項證明書、印鑑登記(變更、廢止)、印鑑證明....隨到隨辦。
    3. 補領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貼有當事人相片有效證件,可辨識當事人身分者﹞....隨到隨辦。
    4. 申請更改姓名案件....隨到隨辦。
    5. 門牌整編證明核發....隨到隨辦。
    6. 建築物門牌編釘及證明核發....三日內查編核發。
    7. 自然人憑證、首次申請護照、跨機關通報....隨到隨辦。

     
  • 為民服務重點
    1.主任及幹部不定期以電話查詢,來所洽公民眾對本所提供服務滿意度,藉以瞭解民眾之期望及需求。
    2.實施單一窗口全程服務,市民不再穿梭於櫃台間。
    3.運用社會資源招募志工,服務洽公民眾,彌補人力之不足。
    4.縮短人民申請案件及陳情案件處理時效。
    5.利用各種傳播媒體,宣導戶政法令,即時回應市民問題及廣納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