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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住民歸化測試,本所採隨到隨辦方式,歡迎向本所洽詢(多國語言宣導)
外國人對我國有殊勳者或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無須放棄原有國籍(多國語言)
新住民歸化取得我國籍,有國籍才有相對等的福利(多國語言宣導)
外國人申請歸化,應於許可歸化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多國語言)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0800-024-111改碼為1990(多國語言宣導)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及91條,業經行政院定自112年4月28日施行
「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業經內政部修正發布
【協助宣導】衛生局自殺防治宣導
【協助宣導】南市財政稅務局菸酒法令宣導
陸委會短片徵選競賽,「eye台灣win兩岸」本市新住民獲首獎,歡迎瀏覽!
修正「歸化國籍無不良素行認定辦法」第二條、第三條條文
內政部修正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安全查核同意書」
請勿從海外攜帶或網購香腸、臘肉等豬肉產品,避免成為非洲豬瘟防疫破口
國籍法修正宣導-殊勳或高級專業人才取得我國籍訪談報導
族群平等與反歧視宣導
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申請歸化、初次設籍書證免徵規費
有關國籍許可證書污損或滅失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轉本部換發或補發
越南政府將就有意願回復越南國籍者提供相關便利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2年「新住民數位應用資訊計畫」免費資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