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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3條規定

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3條規定,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不得以種族、語言、階級、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容貌、身心障礙、年齡及擔任工會職務為由解僱勞工。

※違反上述規定或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規定者,其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06-6322231分機6313。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3條規定


標籤:#大量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