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委員會
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僱用職工在50人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其他企業組織,均應自創立時之資本總額、每月營業收入總額、職工薪津、及下腳變價等來源提撥職工福利金,辦理職工福利事業,例如:福利輔助、教育獎助、休閒育樂、其他福利等項目。
※勞動部勞工福利資訊網暨管理系統(下方連結-勞工福利資訊網)
(有關職工福利委員會相關業務,皆可至勞工福利資訊網暨管理系統辦理)
籌設職工福利委員會
1.進入勞動部勞工福利資訊網暨管理系統線上申辦之籌備申請填寫設立申請書
2.申請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
異動申請業務
各事業單位申請變更職工福利機構相關資料,可逕至勞工福利資訊網暨管理系統「資料異動申請」送件。
1.年度經費預算書及工作計畫書
備案申請書、預算書及年度工作計畫書、會議紀錄
2.年度經費決算書
備案申請書、決算書、會議紀錄
3.委員名單變更
備案申請書、委員名單、會議紀錄
4.主任委員改(補)選
備案申請書、委員名單(新一屆)、開會通知(說明時間、地點)
5.修訂組織章程
備案申請書、組織章程、組織章程對照表、會議紀錄
6.會名、會址變更
備案申請書(修單位名稱、地址)、組織章程變更(會名、會址變更)、會議紀錄、
更址或更名後由主管機關核發之變更事項登記表或核准函影本、
職工福利機構證正本(另紙本寄送)
7.職工福利機構證遺失補發(紙本函送本局)
備函、職工福利機構證遺失具結書、會議紀錄
※如有會名、會址變更,併同修正組織章程及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變更事項登記表或核准函影本
承辦人電話
民治市政中心:許小姐 (電話:06-6322231*6691)
永華市政中心:陳先生(電話:06-2991111*8571) 、黃小姐(06-2991111*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