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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
壹、服務內容:
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
 
貳、對象:
 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者資格。
 
叁、聯絡方式:
民治市政中心-06-2991111轉6290;聯絡人-王小姐或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