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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勞基法暨職安法有關青少年勞動權益保障宣導會

        小編常聽青少年朋友說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很難?大家不用擔心,勞工局職安健康處為了讓市民朋友快速了解兩大勞動法令,將於110年9月27日,在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辦理「勞動基準法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青少年勞動權益保障宣導會」,有興趣者快拿起手機掃描圖卡中的QR code完成報名。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提醒雇主與青少年朋友,青少年除與一般勞工享有相同的勞動權益外,針對雇用未滿18歲的青少年,職安法規定雇主不得使其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勞基法並規定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此外,針對「15歲以上未滿16歲或未滿15歲國民中學畢業者」,勞基法更明定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例假日與夜間8時至翌晨6時間不得工作,雇主應依規定辦理相關事項,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