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為無一定雇主之勞工,且確實從事勞動工作,於加入職業工會並由其代為投保勞工保險。失業者或一般家庭主婦、無工作者均不得以加入勞工保險為由加入職業工會,勞工保險局亦會加強查核職業工會會員身分,是否確實從事勞動工作,請民眾注意。
2.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有工作者才投勞保;如沒有工作,應加入國民年金保險,民眾要區分自己適合的身分。
3.民眾如要透過職業工會投保勞保,應加入本業的職業工會,如從事餐飲業不得加入美容的職業工會,從事零售業者也不得加入駕駛員職業工會,加入工會成為會員,自得享有工會對會員提供之服務,並依法可由工會向勞工保險局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