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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

Q:「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可以提供職災勞工哪些服務呢?如何獲得相關服務呢?
A:1.提供職災勞工有關職災法令及權益諮詢、心理支持及社會適應服務、協助請領職災給付或津貼,並轉介就業服務、職業訓練、醫療職能復健、職業重建、法律協助、急難救助等資源,減輕職災事故對家庭帶來的衝擊,陪伴職災勞工及家屬度過生涯困境。
2.職災勞工可以主動撥打諮詢專線06-6377337(民治)、06-2991111#8535、8538(永華),或親自到本局申請,個管員會先進行電話或現場諮詢,提供職災法令及權益諮詢,如果有需要再親自進行家庭訪視,提供後續相關服務。
 
Q:臺南市政府照顧職業災害勞工慰問金的申請資格及金額為何?
A:1.職災死亡慰問金發給的對象,以100年之後發生事故時設籍臺南市的勞工,遭遇職災致死者,家屬可獲得30萬元慰問金。
2.職災失能慰問金發給的對象,事故發生時設籍臺南市的勞工為限,經勞保局核定失能等級第1至第3級者發給10萬元慰問金、第4至第7級發給5萬元慰問金、第8至第15級發給1萬元慰問金(失能8-15等級僅適用於111年6月27日後發生職災者)。
3.職災受傷住院慰問金發給的對象,以101年之後發生事故時設籍臺南市的勞工為限,受傷住院連續4-6日者發給慰問金3000元、受傷住院連續7日以上者發給慰問金5000元。
 
前項各款慰問金之請領,同一職業災害事件,以發給一次為限。
 
Q:職業傷病勞工參加本市轄內辦理之工作強化中心的工作強化訓練是否有交通補助?
A:本府為鼓勵並協助設籍於本市之罹患職業傷病勞工,能透過功能性運動及職務再設計等工作強化方式,藉以改善其生理、心理、社會功能,促進其儘快重返職場,如職業傷病勞工於102年度因職災而參加工作強化訓練者於申請期間未領取政府補助之相關交通費者,按實際參加次數核給每人每次交通費補助新台幣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