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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變賣報廢公務機車10部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機關代碼3.95.24

機關地址730 臺南市 新營區 民治路36號

標案案號113LAB-2公告次數1

是否刊登公報是公告日期113/10/21

財物名稱113年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變賣報廢公務機車10部聯絡人秘書室陳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a6377097@mail.tainan.gov.tw聯絡電話(06) 6322231 分機 6322

截止投標113/11/06 17:30

開標時間113/11/07 10:00

開標地點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 (世紀大樓10樓)

投標資格摘要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5條。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06日下午17時30分止,向本局秘書室(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洽領或附回郵信封領取或以電子郵件索取(投標封由廠商自備)或自行至本局網站(https://web.tainan.gov.tw/labor/)-便民服務-採購文件下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06日下午17時30分止,向本局秘書室(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洽領或附回郵信封領取或以電子郵件索取(投標封由廠商自備)或自行至本局網站(https://web.tainan.gov.tw/labor/)-便民服務-採購文件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於截標前親送或寄至本局秘書室收,逾期概不受理。

保證金額度免收變賣標的所在地本局永華及民治市政中心

現場查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06日下午17時30分止向本局秘書室洽詢,現場查看時間另外安排。底價金額7,000

附加說明[其他]
一、法令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二、本案以高於底價之最高標價者得標。本次機車已至監理站辦理報廢,不得在公路上行駛,且不得再重新掛牌,得標回收廠商需負責提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報廢機車民治中心6部(車牌號碼GB9-476、ADH-9672、MER-9131、MER-9130、926-PAN、920-PAN)、永華中心4部(車牌號碼GE7-498、371-LUZ、MMA-2809、923-PAN)資料詳估價清單。
三、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政風室,電話:06-6330820-701,傳真:6356540。
四、投標人得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出席開標會場。未親自出席又未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出席者,視為棄權。
五、餘詳如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