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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度辦理環境教育活動補助計畫

一、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落實執行環保政策,加強推行環境理念並配合政府推動環保政策,增進環境教育宣導之效能,特訂定本計畫內容。

二、受理期間:自111年12月1日至112年12月10日止。

三、補助對象:經政府立(備)案之民間團體或本市私立學校。

四、補助條件:有關推動環境理念,配合本局推動環保政策等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