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一、 為協助原住民族增進就業所需之工作技能與知識,有效運用社會資源,結合 就業市場需求,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二、 配合本會產業發展政策、就業市場需求及「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結果, 辦理原住民個人想要(再)參加政府或民間機構所辦理之職訓項目,俾有效 訓後媒合就業機會,提升職業訓練。
補助對象
一、 本會及所屬機關(構)。
二、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
三、 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
四、 依法設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五、 民間團體:
(一) 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 預定僱用原住民之用人單位。
(三) 經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四) 依法登記之法人團體,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育有關者
承辦人:陳小姐02-89953181或助理鄔小姐02-89953182
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C922B294380B9162/2276C0E026A8313700E8C492BB127D42-inf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