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核定,刻正辦理發布相關事宜。

  社會型態變遷及疫情影響,外送行業蓬勃發展,也衍生諸多問題,為保障外送員的工作及相關權益,臺南市政府已制定「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並經臺南市議會三讀通過,行政院業已於今年9月6日核定,南市府刻正辦理相關法制發布作業。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本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已由行政院准予核定,市府已進行相關法制發布作業,於公告後實施。自制條例內,已明確規定外送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一定額度的保險,並負擔相關費用後,才能由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本局定於9月23日(五)在臺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辦理「本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召開施行前說明暨與業者座談會」,已邀請社團法人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與外送平台業者等單位,就自治條例內容予以研討執行層面相關事宜,讓業者能更加瞭解相關規定,以避免後續產生疑義,並歡迎從事外送平台的伙伴及業者踴躍報名參與。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說明,遇颱風天宣布停止上班時,即應停止外送服務;平台業者應負災害通報義務、辦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安排外送員接受新進及在職相關教育訓練、外送平台業者應向外送員揭露訂單報酬的計價方式及揭示有關訊息、保存外送員資料及消費者電磁紀錄,以及市府定期公告外送員交通事故等。此外,本處將規劃辦理新進外送員教育訓練宣導會,讓外送服務員瞭解自身權益,並於自治條例施行後,派員至外送熱點店家實施相關查檢作業,以確保外送員執行外送服務之安全。

本案聯絡人黃先生,電話:06-2991111分機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