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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勞工局公布111年度違反勞基法5大排行榜 持續運用多元方法 督促雇主守法

       為推動市長黃偉哲建立勞資友善環境政見,打造「希望家園」之施政理念南市勞工局今(2/2)於民治市政中心記者會公布去(111)年違反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前五大排行榜,經統計勞基法違法樣態第一名為「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111年度違反勞基法總計裁罰逾3千萬,此外,亦針對違反「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之外送平台業者總計裁罰9萬元,為保障勞動者權益,呼籲雇主及外送平台業者守法,以免不慎受罰。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裁罰不是唯一手段,勞工局運用檢查、輔導及宣導等多元手段,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111年勞基法總計裁罰3千多萬,辦理法遵輔導多達2,600多件,勞基法宣導會亦辦理85場次,相關業務推動更獲得勞動部肯定,榮獲111年度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條件法令業務考核評鑑優等。

       局長王鑫基進一步表示,除積極推動雇主遵守勞基法外,為保障外送員權益,「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已於111年9月24日正式實施,勞工局亦積極運用檢查、宣導及查核等策略,協助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員盡速了解條例規範內容,同時督促業者落實相關規定。經統計,從自治條例施行迄今,已辦理3場宣導會;不定期查訪外送員263人次;裁處3家外送平台業者,計裁罰9萬元,主要違法樣態皆係未依規定以外送平台業者之費用為所屬臺南市外送員投保完整之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勞工局將持續運用多元方法,督促雇主及外送業者遵守法令,保障勞動者權益。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表示,根據統計,在勞動基準業務方面,111年度針對轄內之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條件檢查計2,734場次,其中查有具體違法情事,依法裁處家數計有589家,罰鍰金額為新臺幣3,086萬元。經分析去年勞動基準檢查相關裁處資料,顯示前五大常見違反法條分別為:延時工資(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17.03%)、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14.56%)、每七日中未依規定給例假、休息(11.98%)、延長工時超過法定標準(超時工作)(10.99%)、假日出勤未加倍給付工資(6.91%)等(詳如附表1),顯見近年常見違法樣態仍以加班費及工時等問題為主,在此呼籲雇主,勞工為雇主營運的重要資產,而非單純人力成本,應依法給予勞工例假日及休息日,並留意延長工時上限,使勞工可充分獲得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如有加班情事,亦應依法令規定標準給付加班費,以免不慎觸法。局長王鑫基進一步表示,除必要檢查裁處外,去(111)年辦理多達2,600多場次的法遵輔導,事業單位如不諳法令,可主動向勞工局職安健康處申請輔導,申請方式均不受限,歡迎本市事業單位多加利用此項服務。

       處長李炫昌進一步說明,職安處亦逐年精進勞動法令宣導行銷辦理方式,去(111)年除持續和區公所、工業區、商圈、學校等多元對象合作,廣辦勞基法宣導會場次外,亦考量實體宣導會課程大部分辦理時間皆於工作日,為可擴大宣導效能,特於夜間辦理2場次線上宣導會,期提升市民朋友對於勞動法令知識的了解,111年總計辦理85場次宣導會,相較110年計增加29場。此外,進一步分析宣導會總計5,177人次參與,參與者中則有近半數從未參與過相關宣導會,顯示確實提升勞基法宣導的廣度且具有成效。

       112年勞基法宣導列車將自2月份起啟動,2月份場次亦已出爐,將陸續於2月10日假經濟部工業局官田工業區產銷中心、22日上午及下午假新吉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勞動基準法重點解析宣導會,以督促事業單位提供合法之勞動條件,保障勞工權益,並有助於企業之永續經營,共創勞資雙贏局面。

表1- 111年度南市勞基法主要違法樣態比較統計表

111

勞基法

違反法規內容

次數

比例(%)

第24條

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

138

17.04%

第30條第6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

118

14.57%

第36條

未依規定7日有1日休息

97

11.98%

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時超過法定標準

89

10.99%

第39條

假日出勤未加倍給付工資

56

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