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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要注意 切勿非法聘僱移工

      適逢清明節連續假期,黃偉哲市長提醒民眾千萬不要非法聘僱外國人,也提醒移工夥伴們好好休息,千萬不要在假日非法打工,以免影響後續在臺工作權益。

  勞工局長王鑫基提醒,清明時節民眾可能有掃墓等人力上需求,但切勿非法聘僱外國人或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民眾常誤會移工「非失聯身分」,請移工幫忙一下沒有關係;或誤解「沒有聘僱關係(沒有給付薪水、只是順手幫忙一下)」就不算違法,但移工替未經申請許可的雇主工作、提供勞務,都已違反就業服務法。

  勞工局補充表示,聘僱移工皆須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聘用,另如遇新住民應徵工作時,應請其提供「依親居留」之中華民國居留證與戶籍謄本「正本」,或身分證「正本」,謹慎確認身分後、並拍照留存查核過程始得聘用,切勿因貪圖方便或因可支付較低工資而違反法令,一經發現違法,依法將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勞工局長王鑫基也呼籲,聘用移工的雇主,也不可指派移工從事許可外之工作,而為讓移工可以在府城安心工作、生活,勞工局持續編製多國語言宣導資訊,除於Line等網絡加強宣導,亦於勞工局網站建置多國語言宣導專區,內有豬瘟、電動機車等等和生活密切相關的宣導資訊,供雇主、仲介、民眾下載運用,有需求的民眾也可以來電索取(電話:民治市政中心06-6373463、永華市政中心06-2951052),本局將免費提供以實踐市長「希望家園」之理念。


標籤:#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