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外送員權益,「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於111年9月22日公布實施,規定外送平台業者應以自己的費用,為外送員投保一定額度的人身及財產保險後,才能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南市勞工局提醒,金管會保險局已於今(113)年5月10日核准外送員第三人責任保險新商品上市,外送業者應落實自治條例規定,以保障第三人權益,減輕外送員負擔。
南市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實施後,勞工局積極運用檢查、宣導及查核等策略,協助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員盡速了解條例規範內容,同時督促業者落實相關規定。經統計,從自治條例施行迄今,已不定期查訪外送員866人次;總計裁處外送平台業者19件,裁罰147萬元,主要違法樣態皆係未依規定以外送平台業者之費用為所屬臺南市外送員投保完整之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
局長王鑫基進一步表示,為保障第三人權益,減輕外送員負擔,勞動部主動邀集平台業者、金管會保險局、保險公會、外送員工會共同研商,督促平台業者儘速落實外送員「第三人責任」之保障,同時積極商請金管會保險局及保險公會規劃相關產品,已於今年5月10日核准外送員第三人責任保險新商品上市,另優食公司(Uber Eats)亦預定於6月提供所屬外送員第三人責任保險,勞工局後續將積極督促其他平台業者也要參照辦理。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提醒在臺南市從事外送服務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自治條例規定提供外送服務員必要的保險,以保障其遭遇事故時,能無後顧之憂,並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事項,且亦應主動安排外送服務員接受新進及在職教育訓練,督促外送員確實遵守交通法規,以保護每一位外送員之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