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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Foodpanda告贏了!台南市政府無權要求為外送員投保」 南市勞工局回應說明

      有關報載「Foodpanda告贏了!台南市政府無權要求為外送員投保」,南市勞工局表示,針對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之裁處雖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庭判決原處分及訴願決定撤銷,惟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未經行政院函告無效,則相關規定之規範效力仍有效存在,勞工局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起上訴,基於保障外送員權益,勞工局將持續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

      南市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為保障外送員權益,「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於111年9月24日正式實施,實施後,勞工局積極運用檢查、宣導及查核等策略,協助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員盡速了解條例規範內容,同時督促業者落實相關規定。經統計,從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施行迄今,已不定期查訪外送員920人次;總計裁處外送平台業者22件,裁罰177萬元,主要違法樣態皆係未依規定以外送平台業者之費用為所屬臺南市外送員投保完整之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

      局長王鑫基進一步強調,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前既獲行政院核定,公布施行後亦未經行政院函告無效,則相關規定之規範效力仍有效存在;又工商輔導及管理仍屬地方制度法第18條地方自治的範疇,自治條例既經行政院核定並由市府公布尚屬有效,且外送平台業者義務非投保而是負擔保費,業者倘能負擔保險契約所生相關費用,亦屬履行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規定義務,並無牴觸保險相關法令問題。目前勞工局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起上訴。

      局長王鑫基呼籲在臺南市從事外送服務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規定提供外送服務員必要的保險,以保障其遭遇事故時,能無後顧之憂,並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事項,且亦應主動安排外送服務員接受新進及在職教育訓練,督促外送員確實遵守交通法規,以保護每一位外送員之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