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假幾天?還沒懷孕月經來又可以請幾天?快拉到下面點選圖檔,勞工局這次一次匯整所有的假別一目了然,有了送幸福大使偉哲市長當後盾,安心請幸福來,幸福指數再創高啦!
- 懷孕前:
- 懷孕時:
- 產檢假:5日,給全薪
- 陪產假:5日,給全薪(僅限配偶喔)
- 安胎假:依醫師診斷證明給假,比照病假計算,最長請到產前,超過30部分可不給薪
- 產假:8週(56天),不扣假日,給全薪
- 生產後:
- 育嬰留職停薪:每胎最長2年,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還是搞不懂?放心打來勞工局,勞工局性別工作平等法諮詢專線:06-2991111轉6686(劉先生)、8148(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