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勞工受領工資之權益,勞動部訂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就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之合理範圍訂定規範,共有以下三大重點,提醒各事業單位漸進調整薪資作業流程,以保護勞工權益。
1、工資給付次數:不得低於每月1次。
2、工資計算週期與給付日:應明確約定;且給付日不超過工資計算週期屆滿後的15日。未來並應依期程表逐年往前調整。例如工資計算週期為每月1號至每月末日,應於下個月15號前給付工資。
3、加班費及假日出勤加倍工資:
(1)單一工資給付日:應於最近一次發薪日或併當月工資發放。
(2)另有約定給付日:至遲應於計算週期屆滿後15日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