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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112年2月身心障礙者未足額廠商名單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03條規定辦理公告,並以公告當日資料為準,後續若有撤銷未足額情事,請洽本局定額進用承辦人就業促進科王小姐或賴小姐(電話:06-2991111轉6289或6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