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題:監護權轉移

  • 發表人:張翔
  • 發表時間:102-07-10 18:05

文章內容不公開

  • Re:監護權轉移
    • 回覆者:
    • 回覆時間:

    張先生您好:
    父母離婚後欲變更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須父母雙方填具「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重新約定書」,至任一戶政事務所登記,如您已在約定書簽章同意由母行使負擔,即表示您已同意變更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則您的前妻即可單方持憑「重新約定書」辦理。
    如尚有疑義,歡迎來電冾詢。本所電話:06-3351559。
    敬祝順心

    臺南市東區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