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0/25 | 【取代紙本戶籍謄本】請各機關(構)配合採用電子戶籍謄本或以新式戶口名簿取代紙本戶籍謄本。 轉知內政部加強宣導~請各機關配合採用電子戶籍謄本或以新式戶口名簿取代紙本戶籍謄本。 電子戶籍謄本效力與臨櫃核發之戶籍謄本相同。 各機關若遇查驗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遭遇困難時,可請各戶政事務所協助處理,如有必要,可透過內政部戶政資訊系統客服專線(0800-666976)洽詢。 電子戶籍本查驗步驟 、戶口名簿查驗步驟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電子戶籍謄本申請及驗證程序說明 、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 |
109/07/03 | 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戶役政管家APP,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 (多國語言宣導).GIF |
108/11/19 | 公告本所「臺南市府東戶政事務所辦理大宗戶籍謄本作業注意事項」.PDF |
107/08/01 | 轉知即日起至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辦各項稅務事項,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 以落實電子化政府及謄本減量政策,並達成簡政便民之目標。 |
106/06/26 | 轉知「試辦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作業」定於106年7月3日上線 自106年7月3日起,提供「試辦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作業」,民眾可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以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有使用需要者,請多加利用。 |
106/03/08 |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各類申請案件,已全面免檢附戶籍謄本 內政部移民署各類申請案均全面免附戶籍謄本,若民眾欲至服務站辦理申請案,已無需申請戶籍謄本,以戶口名簿或身份證辦理即可。 |
106/01/03 | 轉知財政部「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業務,依財政部相關規定無須檢附戶籍謄本 |
105/10/21 | 轉知內政部「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英譯版 請連結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 |
105/09/21 | 轉知內政部「有關受理大陸地區人民以利害關係人申請國人除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影本」 內政部有關受理大陸地區人民以利害關係人申請國人除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影本,受理類此案件時,須提供大陸地區親屬關係公證書(客觀上足資識別當事人間確具親屬關係之資料,如大陸地區人民年齡、籍貫、父母姓名等資料)外,尚須視個案情況繳驗相關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如繼承標的物或需用機關補正通知單等其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文件),如為委託申請時,應再附繳委託書,倘確具利害關係,始得據以核發。 |
105/08/23 | 自105年9月1日生效「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三點修正規定。」 |
104/07/06 | 民眾至各地區國稅局(含分局、稽徵所) 及地方稅稽徵機關(各地方政府所屬稅捐處及稅務局)申辦案件免再繳附戶籍謄本詳如項目表。 財政部免繳附戶籍謄本作業項目表(賦稅業務) .PDF |
103/07/17 | 「新式戶口名簿可替代戶籍謄本」 內政部103年2月5日起實施新式戶口名簿,可替代戶籍謄本。 (一)新式戶口名簿之特色:提供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現住人口省略記事、現住人口含非現住人口有詳細記事、現住人口含非現住人口省略記事4種組合類別,戶長可擇一申請,並具防偽功能(專屬騎縫章、押花、核發機關浮水印)等。 (二)新式戶口名簿之查驗: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戶口名簿查驗系統,提供各界查驗所持戶口名簿所載內容是否與戶政機關檔存最新戶籍資料相符。 (三)申請期間:103年2月5日起,採新舊戶口名簿並用陸續換發方式辦理,戶籍資料無異動者,舊式戶口名簿仍可繼續使用,申請戶籍登記致戶口名簿記載事項變更,應同時申請換領戶口名簿。 (四)申請方式及申請人:以戶長為申請人,戶長可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委託他人(須交付委託書、受委託人亦須攜帶國民身分證)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換領戶口名簿。 內政部宣導海報 .JPG |
103/05/28 | 同一姓氏不同書寫方式,其身分認定以戶籍謄本為準 |
100/10/27 | 申請社會福利救助用途之戶籍謄本免費 臺南市政府為照顧弱勢族群,本市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申請社會福利救助用途之戶籍謄本免收規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