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1/26 | 自110年2月1日起全國戶所受理首次申請護照一站服務通報領務局使用合併新表 |
109/07/31 | 自109年8月11日起全國戶所開辦首次護照一站服務及自動通關服務 |
105/07/05 |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修正「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護照逾期或遺失由大陸或經香港澳門轉機返臺作業要點」為「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護照遺失或逾期返臺作業要點」,並修正全文,自即日生效 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護照遺失或逾期返臺作業申請須知 |
105/01/18 | 轉知外交部提醒國人!於申辦晶片護照時,應避免使用經修改或合成之相片。 以免因相片與實際相貌特徵差異過大遭到退件,或於海關通關時遭遇困擾,造成不便 |
105/01/11 | 自105年1月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人別確認」,放寬至18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得自行申請 |
103/07/01 | 自103年7月1日起,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人別確認 |
100/06/27 | 自100年7月1日起,臺南市37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親辦護照人別確認」 轉知外交部「全面強制首次申請護照親辦」政策,即「首次」申請護照者,需至外交部領務局「親辦」或親赴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再委由旅行業者、親屬或同事續為代辦護照。 |
100/04/08 | 自10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推動「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眾至試辦戶所辦理人別確認」臺南市37區戶政事務所,全面受理「首次申請普通護照人別確認」洽公更方便,服務不打折 |